188-187-98988

185-98089-185

您现在的位置是:毒辩律师网>死刑复核>正文

死刑复核如女人绣花般精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9-26

  刘兵故意杀人盗窃案

  2008年1月11日20时许,刘兵(化名)来到任某经营、居住的小卖部,要求延期支付房租,被任某拒绝。二人发生争执,撕扯到一起。刘兵用刀捅刺任某左颈部两刀,致任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刘兵拿走了任某随身携带的现金5600元后,逃离现场。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刘兵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本案系因民间矛盾激化,被告人事先无预谋,一时冲动杀人。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但被害人表示谅解,依法不核准死刑。

  夜幕低垂,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大楼办公室的灯渐次亮起。

  刑五庭法官助理曾琳仍在打一个重要的电话,“他虽然犯下大罪,但是一时冲动杀人,事后非常后悔。您是否愿意接受他的忏悔,给他一个改造的机会……”

  这个宽慰和劝解的电话,足足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直至听筒发烫,听筒另一端,被害人家属的情绪才归于平静。而此时,这位年轻的女法官助理终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核准还是不核,一种程序的抉择,关乎一个甚至几个生命的存亡。如果稍有不慎,冤魂就在疏忽中诞生。”曾琳说,上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至普通法官,对待死刑复核,都谨慎到毛孔,这绝不是司法感情的滥用,而是对生命真正的尊重。

  临渊履薄

  复核每一个细小的环节

  曾琳电话中涉及的那个命案发生在2008年。

  当年1月11日晚8点,刘兵(化名)到任某经营和居住的小卖部,要求延期支付自己租住和生产米糕房屋的房租,遭到任某拒绝。双方由口头争执发展为撕扯打斗,慌乱中,刘兵拿起任某用于修脚指甲的折叠刀,连续捅刺任某左颈部两刀,致使任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想到自己没钱逃跑,刘兵从任某内衣包内偷得现金5600元逃离现场。

  “杀人者偿命。”任某的女儿坚决要求法院判处刘兵死刑,任某的老伴更是老泪纵横,嗓子哭到沙哑。

  2008年8月18日,重庆市一中院判决刘兵犯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宣判后,刘兵提出上诉。2008年12月8日,重庆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复核权自2007年1月1日起上收最高法院,党和国家“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深入到所有死刑复核法官的内心,并落实到每起案件的复核中去。

  最高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感慨地说,死刑复核工作真的就是“临渊履薄”,要怀着对生命的敬畏,来复核每一个细小的环节。[page]

  据介绍,死刑复核权上收后,为了确保复核的质量,最高法院规定了更为严苛的办案规程。每起案件都要经过仔细的推敲,层层把关,先由协办人阅卷,写出阅卷意见,然后承办人阅卷,写出审查报告,而后审判长组织评议,写出合议庭评议报告,然后层报至最高法院院长。

  “原来只由承办人阅卷,现在合议庭所有成员都要阅卷,每个人都得对案件提出看法和意见,相当于每个人都是案件的承办人。”刑五庭第三合议庭审判长李睿懿用“女人绣花般”来形容复核工作的精细。

  刘兵杀人案于2009年2月11日分至李睿懿和曾琳手里。看了厚厚的几叠案卷,他们不约而同地感到,刘兵尽管杀了人,也没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的情节,但刘兵是因琐事一时冲动,没有事先杀人的预谋,归案后表现出强烈的认罪悔罪态度,并非“罪大恶极”之列,尚属“可杀可不杀”的情形。

  调解难比登天

  被害人家属情绪相当激烈

  在普通百姓眼里,掌管死刑复核的法官都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几个概括评价就可以“要了人的命”,而“罪不至死”、“悔罪态度较好”就可以“留下一个活口”。

  “这些想当然的猜测有失偏颇。”李睿懿说,事实上,故意杀人犯罪案件的核与不核,法官有自己的复核“秘笈”。

  1999年10月,最高法院在济南召开会议,会议纪要明确提出,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应当看到,刘兵案和抢劫杀人或者蓄谋杀人的案子截然不同,这是一起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升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所区别。”李睿懿分析说。

  记者在厚达17页的审查报告中看到如下文字: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突发性案件,刘兵在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的过程中,一时冲动将被害人杀死。刘兵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告人刘兵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起案件拟不核准的同时,艰难的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双管齐下。有着20年死刑复核经验的李睿懿告诉记者,一些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做好调解工作有时比登天还难。[page]

  “从案子分到手,我就开始做调解工作,但碰一鼻子灰的事经常发生。”曾琳说,调解付出的努力和艰辛,往往超过审理案件的本身。对于命案,民间同态复仇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

  据介绍,刚开始的时候,被害人家属的情绪相当激烈。“刘兵实在太可恨了,判他死刑罪有应得!”任某的老伴邹晓芬一提起刘兵便咬牙切齿。

  “有信念,要坚持,讲方法。”曾琳运用自己平时调解中总结出的“三字经”,一步一步地引导和劝解被害人家属。

  在反复劝说下,被害人家属终于松口,“我们现在生活非常困难,如果被告人能够给一些赔偿,可以考虑给他一个机会。”

  “荆棘”重重

  被告人亲属表示爱莫能助

  本以为,被告人刘兵活着的大门就此打开,谁知,调解的路上远不止这些“荆棘”。

  当曾琳辗转接通刘兵姐姐的电话,希望她能够代刘兵赔偿时,刘兵的姐姐回答:“我没钱赔,我这么穷,谁也不愿意借给我钱!”

  刘兵的哥哥更是用责备的口吻说:“我连自己都管不了,怎么能管他?就算现在大家凑钱赔了,过了一二十年,他放出来对我们也是负担,你们愿意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我给刘兵的家人打了好多次电话,他们都表示爱莫能助。”曾琳说。

  此时此刻,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着的是病入膏肓的“患者”,对生的渴望和对世界的眷恋从来不会如此强烈。这一点,在曾琳远赴重庆监狱提讯被告人刘兵时得到了进一步印证。

  “当刘兵戴着手铐脚镣哗啦哗啦地走进我的视线时,我能读懂他对生命留恋的眼神。”曾琳告诉记者,当时,刘兵红着眼圈忏悔,“如果法院留我一条命,我会在监狱好好服刑,好好改造,在监狱里做米糕给大家吃,有朝一日出去了,每年清明去任某的坟头祭奠。”

  当被害人家属知晓被告人家属不愿代为赔偿时,态度再次出现了反复,“连他的亲属都不愿帮他,要我们怎么帮啊!”

  “刘兵走上犯罪道路,与他从小失去父亲,兄弟姐妹感情冷漠分不开。希望你们能充分考虑他的实际情况,体现你们的宽容,让他以实际行动来表达对你们的忏悔。”曾琳不懈地向被害人家属做着劝说工作,“你们能不能给他一个改造的机会?”

  看到法官亲自上门,言辞恳切,被害人亲属最终被感动了。任某的老伴邹晓芬表示,即使得不到赔偿,也愿意给刘兵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page]

  “考虑到被害人亲属生活困难,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被害人亲属争取一定的救助基金,以补偿他们的经济损失,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李睿懿说。

  就在记者快要结束采访时,曾琳又接到新的死刑复核任务,开始了新一轮的忙碌。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