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家应该都知道涉嫌贩卖毒品时构成犯罪的,那么,如果是居间代购毒品呢?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对于下文中的胡某的代购行为又是否构成犯罪呢?接下来就为您详细分析。
案情简介:
胡某是一名无业青年,在不良朋友的影响下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后来逐渐与贩毒人员张某熟悉起来,张某对胡某说,以后胡某或者胡某的朋友,想“溜冰”(指吸食**)可以找他来拿,胡某多次从张某处购买**用于吸食。后来另一吸毒人员刘某与胡某通过别人介绍成为朋友,刘某每次想购买**了,就告知胡某,然后胡某从张某处购买后再转交刘某,在胡某代购毒品的过程中,胡某没有加价销售,按原价把毒品卖给刘某,后胡某、刘某、张某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对相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问题:胡某的代购行为构成犯罪吗?
检察官解答:
为他人代购毒品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买的;第二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毒品,但代购的毒品数量超过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标准;第三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不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标准。
胡某在明知张某实施了贩卖毒品行为的情况下,从张某处为刘某代购毒品 ,胡某的行为不仅是为刘某代购毒品,也是为张某代卖毒品,符合第一种情况,无论是否牟利,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在第二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第三种情况下,行为人则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