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践中,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和刑法中规定的某些其他罪名存在一定的相似度,有可能会搞混,影响正常的量刑活动,造成不公。区分清楚本罪和其他罪名,十分关键和必要。那么,什么叫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认定呢?下文就为你你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
刑法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二)本罪与窝赃罪的区别
窝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的行为。本罪保留了窝赃罪的基本性质,所不同的是,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仅限于毒品和毒赃。而窝赃罪的对象的范围广泛,包括除毒品犯罪以外的所有的刑事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
(三)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数额。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为毒品罪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当然必须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对此,一般认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未达到数量的可认定为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