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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证罪和伪证罪如何区别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23

  核心内容:刑法全文中对妨害作证罪和伪证罪有分别的法条规定,两者既有相同也有区别,但却是不同的两个名词。两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客观方面的不同、发生的场合不同、犯罪主体和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

  一、两者的定义

  (一)妨害作证罪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可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过程中。

  第三百零五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四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两者的对比

  (一)相同点

  1、犯罪客体上都侵犯了公安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2、两罪都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

  3、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且是直接故意等。

  (二)不同点

  1、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妨害作证罪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伪证罪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必须对与案件情况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而妨害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则无此限制。

  2、犯罪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进行的过程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

  3、犯罪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伪证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四类人。

  4、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妨害作证罪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伪证罪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作伪证的行为会妨害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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