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187-98988

185-98089-185

您现在的位置是:毒辩律师网>刑事辩护>正文

下载网络资料犯法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30

  核心内容:对于个人欣赏而下载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作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规定的,虽然不需要付费也无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也并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也需要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的。当然,若是用于其它用途,如营利等,就必须有付费并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便有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可能。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2、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八周即可构成此罪。

  4、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