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187-98988

185-98089-185

您现在的位置是:毒辩律师网>刑事辩护>正文

涉毒刑事犯罪的处罚界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21

  核心内容:虽然大众知道与毒品沾边是违法行为,但到底如何区分并不十分清楚,本文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吸毒本身并不触犯刑法,吸毒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和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从该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吸食毒品和持有少量毒品都违反了该规定,要被处以行政处罚。

  但其他一些涉毒行为则直接触犯了刑法。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是犯罪行为,大众都是清楚的。但毒品犯罪并不只限于此。对于普通大众尤其是明星涉毒犯罪最多的罪名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毒品持有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犯罪,不论是否仅供自己吸食。需要明确的是,持有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就已经触犯刑法。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容留他人吸毒、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本身就已经触犯刑法,与自己本身是否吸毒无关。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很冤,其实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提供了场所而已。但是刑法的规定如此,人们就应当遵守。刑法设立此条的目的就是防止他人为吸毒者提供便利,为吸毒者创造吸食毒品的环境。

  另外,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定义是刑法直接确定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该条已经非常明确的写明了大麻属于毒品,这点在我国是毫无争议的。每个国家对毒品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别,但在我国这个定义是如此的明确,不存在争议。另外大众需要了解的是,我国刑法关于毒品数量的认定是直接以毒品的数量即重量进行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也就是说一旦定性为毒品,即便纯度只有10%,克数达到数量巨大,仍然是以数量巨大作为起刑点的。

  毒品的危害已经不言而喻了。明星涉毒的危害就更大了,自己的前途受阻不说,那些与明星尚在合作的公司损失就更难估算了。明星吸毒的后果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普通大众。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