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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毒品纯度的鉴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28

  核心内容:刑法对毒品类犯罪的规定是“所涉毒品不以纯度为定罪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所贩卖的毒品纯度很低的现象,于是对毒品的纯度作了规定,下文为你介绍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对毒品类犯罪的规定是“所涉毒品不以纯度为定罪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所贩卖的毒品纯度很低的现象,这样如果以总量计算进行定罪则显失公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特发下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毒品的纯度作了规定:

  1、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

  2、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与标准的海洛因含量相同;含量不够25%的,应当折合成含量为25%的海洛因计算。

  3、对毒品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关于贩卖毒品罪处罚(量刑)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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