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现年21岁老老实实在家做小生意的小青年刘先意想不到的是:容留朋友在其家吸毒也是犯罪。11月23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缴纳,上缴国库)。
被告人刘先经营一家农资店,楼下是门面,楼上是其婚房,家里经常只有刘先一人。刘先的朋友们正是看中了刘家的清静,才常到刘家玩。最让刘先意想不到的是,其朋友中的两个瘾君子朋友给他带来了恶运。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以来,被告人刘先先后多次在本县兰桥乡街道其经营的农资店内,容留张计和马征亚吸食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先明知他人吸食毒品而仍为其提供吸食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同意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审理,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还能积极缴纳罚金,系初犯、偶犯,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