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体或行李藏匿等手段转手贩卖毒品;使用他人身份证租屋作为制毒工场、租赁改造房屋或者以废置旧屋为吸毒经营场所,居间介绍买卖毒品……昨日,广州两级法院再次集中公开宣判了32件毒品犯罪案件,共52名被告人分别获判有期徒刑6个月至死刑不等的刑罚,一审判刑5年以上重刑的有36人。
男友制毒判死女友要求同死
年过五旬的张某明与张某容都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2013年,两人出狱后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张某明通过看书学会一部分制毒技术,出狱后继续买书自学,希望能制造出毒品。2014年11月,张某容使用他人身份证,租赁广州市南沙区某小区的一栋别墅,用于研究并制造毒品。
据了解,张某明通过在网吧上网的年轻人在网上购买了制造毒品的部分原料和物品,开始制造毒品“麻古”和甲基苯丙胺。张某容协助张某明缴纳租金、帮忙煮饭、打扫制毒工场卫生,帮助购买用于制造毒品的醋酸和醋精,并帮助抄写制造毒品流程的纸条等。
2015年4月20日,公安人员将张某明、张某容抓获归案。经现场搜查发现,制毒原料、制毒工具及半成品遍布现场二楼及三楼多个房间,数量多达几十公斤,此外还有制毒原料、制毒工具等物品。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张某明犯制造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容犯制造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判后,张某明称制造毒品均为他一人所为,与女友没有关系;而张某容听到判决后主动要求一同判死。本案中,有一个细节引人关注,张某容2005年被判刑,也是因为贩卖毒品,当时她的前夫在案中被判处死刑。
茶叶包裹内藏毒品寄往福州
2015年9月至11月,卜某根在孙某某(另案处理)的指使下,化名“唐虎”多次在福建省福州市接收从广州寄来的夹藏有毒品的快递包裹,并按指示将包裹里的毒品取出分包放置在福州市内指定地点,让下家收取毒品进行贩卖。
2015年11月21日17时许,陈某科在孙某某的指使下,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力诚大厦门口,以“陈杰”的名义将一件夹藏有2包毒品(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茶叶包裹,通过某快递公司以邮寄方式寄给卜某根。
同年11月23日18时许,卜某根在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与大坪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处签收上述包裹时被民警抓获,该夹藏毒品的包裹被当场缴获。据悉,陈某科还容留他人吸毒。
荔湾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科犯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罚金人民币1000元。卜某根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