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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中院:拒捕杀警毒贩被执行死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28

  9月2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遵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令,将杀害英雄所长蒋卫红的毒贩汪某执行死刑。

  2013年11月4日19时50分许,公安民警在对以汪某为首的一伙毒贩抓捕过程中,汪某为抗拒抓捕,从车内持刀朝围堵其的民警蒋卫红胸部猛刺一刀,翻窗跳出车外欲逃走。蒋卫红负伤后仍抓住汪某,与增援的民警配合将其抓获,终因心脏被刺破致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查明2013年10月至11月4日期间,汪某曾先后四次贩卖毒品。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驾驶的汽车内和家中共查获冰毒25.22克、麻古0.47克。

  2014年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汪某贩卖毒品后抗拒抓捕,持刀将公安民警刺死,犯贩卖毒品罪和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汪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汪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罪犯汪某的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遵令将罪犯汪某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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