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自古以来都是被坚决抵制的。它侵蚀人的身体、精神,危害自身、家庭与社会,具有极大的毁灭性。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涉案人员多达十六人。
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的原植物。我国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主要是罂粟,少数地区也种植大麻。所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非法种植已出苗的罂粟五百株以上、未出苗的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者拒抗铲除的。本案中,十六名被告人均种植了大量罂粟,有的是被铲除又继续种植的。面对法庭的庄严审理、铁证如山,他们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要从源头治理与严惩,面对毒品原植物的高价诱惑,种植户们受利益驱使种植,甚至在铲除后又继续种植。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通过本案审理告诫人们,第一,切勿为了眼前小利而非法种植,从而产生无法估量的社会危害。第二,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表明我国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绝不姑息毒品类犯罪,对毒品的制造、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都加大了打击力度。因此,无论是毒品原植物还是毒品,“伸手”便是走向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