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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上毒瘾不该 代买毒品获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7

  众所周知,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许多人因为吸毒而道德泯灭、人格变异、倾家荡产,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因受朋友引诱,出于好奇心理染上毒瘾,实属不该,为给朋友帮忙代买毒品,从中营利,已是犯罪。近日,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为他人代买毒品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张某,25岁,由于不愿学习,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回家,游荡社会。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朋友吸食毒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加之朋友一再引诱,便尝了几口,逐渐染上毒瘾,也渐渐认识了一些“毒友”。在一次闲聊中,吸毒人员陈某提出想买些毒品吸吸,可惜没有门路,让张某帮其购买些毒品。2015年11月底至2016年1月中旬,在陈某的一再要求下,张某帮陈某从一个姓刘的朋友处先后购买冰毒九次,每次0.4克,其中有三次张某从中营利了300元。

  案件移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后认为,张某为他人代购冰毒从中牟利的行为,应视为变相加价贩卖毒品,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于是,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张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会严重危及自身的身体健康,为了筹集毒资,还会诱发各种犯罪;为他人代购毒品,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若从中牟利,则构成贩卖毒品罪。检察官提醒各位朋友,一定要以此为戒,充分认识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远离毒品,最为重要的是一定不要进行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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