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