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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未成年人犯罪总数下降 但毒品犯罪增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31

  自1988年无锡县检察院在刑检科内部成立“少年犯罪办案组”至今,江苏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已经开展了30年。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江苏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逐年减少,2014年同比下降6.08%,2015年同比下降14.73%,2016年1-4月同比下降11.48%,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值得引起关注。 他们也呼吁,家庭与学校要合力发挥教育作用,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江苏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呈现“三个多数”现象。一是低文化程度占多数,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70.25%;二是非户籍地作案人员占多数,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88.07%;三是农民和无业者占多数,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68.42%。

  从案件分类上看,侵财类、暴力性犯罪占比较大,毒品犯罪人数增多。多发犯罪案件排名前五的罪名依次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在受理审查起诉人数中的占比分别为40.29%、19.09%、9.53%、8.56%、6.76%。其中,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总人数占比高达68.91%,为未成年人实施最多的三大罪名。三年中,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以及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人数均呈现减少的总趋势,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未成年毒品犯罪人数呈相反上升趋势,三年间增长了38.36%。

  检察机关分析,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发育不成熟,家庭、学校监管不到位等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未成型时期,社会经验不足,难以抵御外界物质的诱惑,当个人的欲求无法获得满足时,容易铤而走险。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尚未发育成熟,理智欠缺,遇事难以用理性控制自己,容易受周围人、事、情景的影响,情绪产生波动,做出过激反应,造成恶劣后果。加之大量淫秽色情、封建迷信、暴力的书籍、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充斥着文化市场和网络世界,文化水平低、自我控制力弱的未成年人群在一些不良的信息前无辨别能力,极易受到影响。

  还有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三年中,存在父母离异、去世、外出打工等情况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在受理审查起诉人数中的占比达7.36%。他们或是跟随父母一方生活,或是由祖父、祖母、亲戚朋友代为照顾,甚至有些独自在社会闯荡,缺少基本家庭教育和管理。检察机关建议,家长要着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加强与孩子的感情交流和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家庭预防的特殊作用。各级学校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对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和引导,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不歧视、不抛弃,严格控制学生退学,从而过早地把他们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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