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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利用微信卖给64人300余次毒品被起诉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2

  近年以来,手机变得越来越智能高端化,水活水平的发展,高端智能手机也越来越普及。玩手机微信,微信聊天,抢微信红包……早已走进寻常百姓人家变成了一股社会潮流。然而,一些不法犯罪分子却打起了手机微信的主意,把手机微信当成了犯罪工具。

  这不,本案的汉栗(化名)便打起了手机微信的歪脑筋。自2015年3月份开始,汉栗从他人多处低价购买得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通过打电话、直接见面贩卖了少量毒品,之后便觉得这方式不够隐秘容易暴露自己,便突发灵想打起了手机微信的主意。汉栗便通过手机微信与毒品买家取得联系,并要求买家用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的方式高价向汉栗付清购买毒品的钱款,之后汉栗再告诉买家去他事先藏匿好毒品的地方拿到毒品即完成交易。自此,为不被买家认识、保持“安全”,汉栗再也不与买家打电话或者见面方式进行毒品贩卖,微信交易时也不透露自己的身份,完成交易后就将相关微信交易信息删除。截止2016年7月,汉栗以微信交易方式,陆续将甲基苯丙胺贩卖给64人300余次,获利人民币39444.42元,累计贩卖甲基苯丙胺170.05克。

  汉栗自认为这种新型交易手段很隐蔽,即使买家被抓也指认不出他来。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初,汉栗在同他人一次吸毒的过程中被兴国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约5克毒品,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在侦查人员的追问下,汉栗只得承认自己就是在我县兴国县涉毒犯罪领域早有传闻的毒贩子,然而汉栗却狡猾的称自己贩卖的毒品次数太多了,记不清具体贩卖事实,拒不交代利用微信贩卖大量毒品的犯罪事实——汉栗自认为公安很难找到其买家,买家也不认得他,即使自己承认有贩毒行为,公安机关也很难找到证据将其定罪,最终也顶多法院判个一两年了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汉栗彻底错了,从其身上查获的两个手机得到了侦查人员的重视,利用技术手段还原了汉栗近一年多来所有相关微信贩毒交易内容以及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支付记录。“弄巧成拙”,在铁证如山面前,汉栗不得不和盘托出其犯罪事实。

  9月下旬,该案移送我院并经审查、向上级市院请示后,于近日依法对被告人汉栗特大贩卖毒品案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者,就要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汉栗累计贩卖甲基苯丙胺达170克之多,成为我院数年以来贩卖毒品数量最多、面临追究刑事责任最严重的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汉栗的犯罪行为,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正在法院依法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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