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桃园某小区的居民谢老太太非常喜欢花,而她不在家的期间,邻居在她院内种了罂粟用来观赏。民警得知后上门清除并收缴了全部罂粟。那么种植罂粟用于观赏犯法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事件经过】
近日,有群众举报,在荣成桃园街道办某小区内有罂粟。桃园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罂粟种在小区某栋楼一楼前的花园内,所有罂粟植株均已结出了球形或椭圆形“大烟果”,罂粟周围还种着蔬菜。经清点,民警在相隔不远的两处楼前花园内发现了55株罂粟,分别由两家住户种植,其中一户主已去世。
其中,一处罂粟种植地属于81岁的谢老太太。谢老太平时喜欢养些花花草草,爱花出了名,连邻居也知道。但去年秋天,谢老太搬离,是邻居在她的院子里种了罂粟,也是为了观赏。谢老太前几天才返回小区,她并不认识院内的这种植物。得知邻居种罂粟是为了共供她观赏,谢老太笑称未赶得上花开,它们就已经结出了果实。民警检查确认谢老太没有采摘行为,随后将花园内的55株罂粟全部铲除并收缴。
民警介绍,罂粟花非常艳丽,有人为观赏而种植,但罂粟是多种毒品的原植物,具有很大危害性。在我国,对罂粟的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种植。
【相关法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