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后的冲动,让小飞的生活从此发生剧变。风华正茂的青年走上贩毒之路,他经历了什么?
醉酒后冲动伤人
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飞贩毒一案,被告席上的小飞只有23岁,与大多数毒贩不同,小飞此前从未接触过毒品,也没有吸毒经历。
事情要从去年12月20日说起,小飞和朋友在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某宾馆退房结账出门时,保安大刚不小心撞了小飞一下。
大刚频频道歉,但醉酒的小飞执意要让大刚“磕头认错”。争吵中,两人互相推搡,小飞一头把大刚撞得满脸是血。
宾馆经理当即报警,民警随后将小飞带回派出所调查。大刚被诊断为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母亲借高利贷还债
此后,小飞的母亲阿芳害怕儿子坐牢,多次上门请求大刚原谅。经法官调解,大刚同意和解,但要求赔付2万元医药费。
然而,小飞和母亲阿芳都没有固定工作,无奈之下,阿芳向高利贷借了钱。
随着“利滚利”,债务日益沉重,阿芳劝小飞“跑路”回老家躲债。
“我走了 ,你怎么办?”面对儿子的疑问,阿芳只有沉默。一时间,如何筹钱还债成了小飞的心病。
贩毒赚钱落法网
正当小飞一筹莫展时,一个曾经在夜店认识的男子找到他,劝其做贩毒的中间人,每次可获高额抽成。情急之下,小飞接受了这份“工作”。
今年6月14日,小飞与“下家”小宁通过电话联系在乌市某咖啡厅进行毒品交易。见面后,小宁递给小飞200元钱,小飞则交给小宁一包用一元人民币包裹着的白色晶体。可双方还没来得及验货,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过检验,交易的晶体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被抓获后,小飞向民警交代,自己从未做过类似的“生意”,这次铤而走险,只是为了尽快还债,然后重新开始生活。
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小飞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7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