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武汉发生枪杀律师案件 凶手将为其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朋友圈及网络上疯传武汉一薛姓年轻男律师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立案庭对面的一家法律维权 服务中心被他人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凶手雷某(47 岁,武汉人)已落网。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有关情况显示,凶手疑似因对案件纠纷不满而行凶。受害者是一名约 30 岁左右的男律师,湖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18 年 8 月取得执业律师证。据悉,该律师正整备结婚。
律师有话说:
关于枪杀律师行为的法律定性:
基本上可以确定行凶者雷姓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雷姓男子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实施了用气枪向律师头部射击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
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再不满意,也有很多途径可以解决。如果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乃至违法行为,侵犯或者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到该律师所在的市一级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投诉,或者到当地法院起诉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当然,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关键还是基本事实和证据怎么样。况且,案件处理结果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律师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律师的分内之事。极端方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不仅伤害了受害人乙方,行凶者一方的家庭也将因为其犯罪行为付出代价,不仅是当下的代价,其子女将来的人生也会受到影响。不知行凶者想到这些没有?
类似案件仍令人心有余悸:
8 月15 日,辽宁抚顺刚刚发生过一宗委托人杀害女律师的案件,一样令人震惊!今天,武汉的枪杀律师案更是一声惊雷,响彻整个中国律师界!
我不知道是不是委托人对委托事项期望过高,还是受托律师夸下海口,最终不能实现,使委托人觉得自己被忽悠了?还是有别的什么天大的原因,导致委托人对为他尽心尽责工作的律师痛下杀手?委托人与律师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个人观点:
一、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应十分审慎,对于有情绪过激表现的当事人,一般应婉拒其委托。
二、律师受托前应全面、详细告知风险,客观评估各种可能情况。
三、委托人应全面、详细告知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对己方在委托律师之前是否已有过解决问题的尝试及尝试过程中自己一方是否存在过错导致纠纷变得更加复杂等情况,也要一并告知受托律师。
四、委托人对律师的专业能力、经验等方面应有一定的了解。
五、委托人不应有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不应要求律师通过不正当手段解决纠纷,比如通过贿赂。笔者在接受咨询过程中,有的当事人直接要求律师要通过“关系运作”捞人,笔者只能明确拒绝。委托人不应要求律师为委托事项违法犯罪。
委托人与受托律师之间只有建立健康的委托关系,才是彼此安全、合规的保障。发生纠纷应理性解决,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而本案的委托人,完全丧失了理性,以行凶杀人的以犯罪手段发泄愤怒,最终迎接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