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普法#
#刑事#
出租出借你的“卡”, 容易面临牢狱之灾
当今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十分可恶,有的连残疾人生活费、老人的养老钱都骗,而且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但最近几年诈骗分子总离不开要用到他人的“卡”(银行卡、手机卡,还有身份证、 U 盾,这四样东西通常被合称为“四件套”,不包含 U 盾的称为“三件套”)来行骗。 提供银行卡的人,常被称为“卡农”。
卡农往往会因为把自己包括银行卡在内的三件套或者四件套租给别人赚钱而不小心卷入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追究。真是得不偿失啊!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就是刑法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规定。该条规定了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犯罪。
“帮信罪”,不少人还很陌生,但已有很多人陷入其中。过去几年的犯罪案件数量呈几何级上升。很多人会说自己不知道借三件套或者四件套的人是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了打击诈骗犯罪,法律规定了帮信罪这个罪名,要求所有公民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不管有偿无偿,不要给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免得更多的人受害。只有斩断犯罪犯罪的各种帮助的链条,才能有效遏制利用卡农的四件套实施的诈骗犯罪而导致侦查无法进行下去的窘境,才能进一步更好的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
管好自己的卡,尤其不能出租出借自己的三件套或者四件套,不然,极有可能公安就会找上门来,你会受到刑事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