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应忽略的问题
很多当事人家属委托律师担任涉案亲人的辩护人时,均会考察其专业能力、名气等,律师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委托时也有可能会不注意委托人是否涉案,后者会导致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出现无法克服的利益冲突,如果发现后未及时正确处理,除了会损害当事人利益之外,还极可能会给辩护律师带来执业风险。笔者经多年辩护实践,梳理出如下两个极为隐蔽的问题,分享给广大读者,特定情况下对相关当事人、委托人及辩护律师有帮助。
一、律师必问家属的问题:
当一位律师同时为同一个案件的两个当事人(包括其中一个尚未到案,或者正在取保候审)辩护,作为家属的当事人与在押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律师不可能同时实现两个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律师必问:
问家属:您本人与本案有没有关联?
虽然这样问可能会令人有点尴尬,但总比日后出现违规甚至违法的后果好。
如果家属隐瞒有关事实,即使接受其委托,当律师发现委托人与当事人存在同案犯罪嫌疑时,律师也应主动解除在后签署的委托合同关系。
二、家属必问律师的问题:
当一位律师同时为同一个案件的两个当事人辩护,或者为两个虽为同案处理,但案件事实有关联的当事人辩护时,两个当事人的利益会产生冲突,这位不可能同时为这两个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所以,家属必问律师:
您是否接受了本案另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如果已经接受了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的,应主动拒绝接受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否则,该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然,上述两个问题也都是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必须审查的问题,不可回避。